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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退休工作程序

发布人:时间:2013-01-29浏览:[]

办理退休工作程序

1、人事信息科于每月10日前通知教职工所在单位拟退休人员名单。

2、所在单位领导与拟退休人员谈话。

3、拟退休人员到人事信息科核对个人信息并开具《青岛大学教职工退休通知单》,同时携带《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劳资科备案;

4、教职工本人持《青岛大学教职工退休通知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5、交回《青岛大学教职工退休通知单》及一张一寸免冠照片,办理退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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