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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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执行上级人事政策,负责学校人事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实施;

2.负责开展人才、人事管理的调查研究工作,为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决策提供服务;

3.负责学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管理、部门职能制定;

4.负责全校专业技术人员、科级以下(不含科级)管理人员及工勤人员的岗位设置管理;

5.负责教职工人事调配、职称评聘、年度考核、奖惩管理、考勤管理、因私出国(境)审批、教师资格认定、技术工人考级;

负责劳动用工管理;

6.负责人事信息与人事档案管理;

7.负责工资与社会保险工作;

8.负责统筹人才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9.负责组织人才公开招聘、遴选推荐、培养、培训、评价考核、服务工作;负责组织人才团队建设;

10.负责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建设与博士后招收管理工作;

11.负责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管理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