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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进教职工集体户落户流程

发布人:时间:2025-09-01浏览:[]


一、个人登录青岛人才网主页(http://rc.qingdao.gov.cn/),依次点击人才服务-一网通办-场景式服务-高校毕业生,在学历认定模块点击进入青岛人社·学历汇。进入页面后,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及上传附件。

二、在“人才引进”模块点击进入“在职人才引进”进行落户申请。

三、落户权限单位已统一开通。

其余流程参考:

教职工--青岛人才网审核通过--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已婚出具夫妻双方,未婚出具个人)、无房证明(已婚出具夫妻双方,未婚出具个人)--安全管理处领取集体户接收函--到办公楼231人事科给集体户接收函签字盖章--携带材料到金门路派出所办理。

本流程为一般性办事流程,如有调整则以最新政策标准解释并执行。

温馨提示:

1.在青岛市已开始缴纳社会保险,方可办理落户手续。

2.高峰期落户页面可能登陆较慢,请各位老师多刷新几次。

3.学校户籍科地址:慎行楼2楼203办公室,校医院东侧,汇园对面,电话:85953392

4.落户派出所:金门路派出所,电话:66575212。

5.青岛市生源毕业生,应当到家庭户口所在派出所落户。有房产者落入房产所在地的派出所。

6.在办理落户过程中的无房证明,可持身份证到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或者各区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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