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正考核对象
试用期满且符合转正条件的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工作流程
(一)个人申请
试用期满前30日,本人提交《青岛大学教职工转正考核表》及试用期工作总结至所在具体工作单位。
(二)单位考核
申请人所在单位对其师德师风、工作业绩、日常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召开党政联席会会议,提出考核是否合格及是否同意转正意见。
辅导员考核需由学生工作处在具体工作学院提出意见后统一组织。
(三)材料上报
申请人所在单位/学生工作处在《青岛大学教职工转正考核表》《青岛大学教职工转正考核汇总表》相应栏签署意见并盖章,将考核表、汇总表及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交至学校。
三.相关说明
1.新进教职工转正程序按月统一办理。各单位应定期梳理本部门拟转正人员情况,并于每月15日前将本单位转正材料报送至人力资源处。
2.办公地点:办公楼228房间
办公电话:85953163
电子邮箱:QDPYGL@163.com
附件:1.《青岛大学教职工转正考核表》
2.《青岛大学教职工转正考核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