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现将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笔试、面试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公布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
学校根据《青岛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对报名考生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确认参加考试、打印准考证
(一)考试确认
请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于6月4日9点—6月5日15点登录报名系统(http://rczp.qdu.edu.cn)确认是否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不予安排笔试考场。
(二)准考证打印
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在6月8日9:00-6月10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除打印内容外不准有其它字迹。
三、笔试安排
(一)笔试时间:6月10日(周六)上午9:30—11:30
(二)笔试地点:青岛大学浮山校区(宁夏路308号)西院博远楼。
(三)应参加却未能按时参加各应聘环节的应聘人员,视为本人自动退出本次招聘。
(四)笔试须知:
1、考生凭二代身份证(或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2、开考15分钟后不准入场。入场后对号入座,将与考试无关物品放在指定位置。考试不允许提前交卷。
3、除2B铅笔、黑色签字笔、直尺、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移动电话、无线耳机、带通讯功能的手表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等物品进入考场,一经发现视同作弊。
4、考场内均配有身份证真伪识别仪、无线信号屏蔽仪、金属探测器等设备,考生须按规定接受检查。
5、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考生必须在试卷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6、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服从监考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秩序。若有违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7、考生6月10日20:00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笔试成绩,同时在学校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资格审核和面试
(一)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6月11日(周日)上午8:30——10:00。
资格审核地点:青岛大学浮山校区(宁夏路308号)西院 科技研发大楼(会议中心)401会议室。
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准考证》以及招聘简章中要求提供的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核。报名材料应与报名系统上传的材料一致,原件及复印件应按照系统上传顺序排序。经审查,所提供材料不符合简章要求的考生将取消面试资格。在资格审查环节,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将在青岛大学人事处网站予以公布。
6月11日(周日)上午10:30,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集中在会议中心402会议室进行心理测试。
(二) 面试
时间:6月11日(周日)13:30,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完成资格审核和心理测试后,于13:00前到指定地点报到、现场签到、抽签。
报到时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原件),不准携带其他任何物品及相关资料,不得穿特殊、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等参加面试,否则取消面试资格或降档打分。
五、其他
考试提倡绿色出行,考生从学校宁夏路大门进入,按照引导指示牌进入考点。所有送考、陪考的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学校。
本次招聘其他安排,均通过青岛大学人事处网站和报名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相关通知消息而影响报名或考试的,责任自负。
未尽事宜,按照《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2-85953127
附件: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
青岛大学
2023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