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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第一批博士后招收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时间:2016-11-18浏览:[]

关于做好2017年度第一批博士后招收相关工作的

通知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各拟招收博士后相关研究院:

现将做好2017年度第一批博士后招收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博士后招收工作:

我校现有的材料科学与工程、生物学、临床医学、基础医学、特种医学、系统科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管理科学与工程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均可招收博士后,合作导师名单见附件。申请进站人员年龄原则上应限制在35周岁及以下,且不得进入授予其博士学位单位的同一个一级学科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招收工作安排见下表。

时间

工作

具体材料

备注

20161130日前

申请人将初步申请书面材料交至流动站设站学院

1、《青岛大学博士后审批表》(1-1);

2、《工作协议书》(1-2-1/1-2-2);

3、《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2-2)。

 

11份;

24份,均为原件;(工作协议书由博士后、合作导师、流动站、学校各留1份);

3项一式4份,其中至少1份原件。

2016127日前

流动站设站学院负责组织面试审核,在初步申请书面材料上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

同上

 

2016128-9

流动站设站学院通知审批通过人员登陆中国博士后网页www.chinapostdoctor.org.cn,注册个人系统,填写进站申请,网上提交。

审批通过人员名单同时报人力资源处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面试审核通过的青岛大学在职人员,将《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2-3)首页交至博士后工作办公室盖章后上传。

 

20161216日前

网上审批通过人员将后续申请书面材料交至流动站设站学院

1、《博士后进站申请表》(网上生成后直接打印,带校验码)(2-1);

2、《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2-3);

3、身份证复印件(2-4);

4、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需加盖学位办公室公章)(2-5);

5、体检表(1-3,非在职人员身份进站者提供)

1-4项均一式4份,其中至少1份原件;

51份。

以下申请人员还需提供的材料:

1)留学回国博士:

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2)申请做第二站博士后研究的人员:

第一站出站时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博士后证书复印件。

3)辞职人员:

原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辞职的证明,或原单位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出具的辞职证明书(公务员辞职需提供同意辞去公职批复和免职相关文件)。

4)转业(复员)军人:

军官转业证(复员证),或是原军队单位师以上干部部门出具的同意转业(复员)的证明,或是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门的转业(复员)批函。

20161221日前

流动站设站学院整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1、《博士后进站申请表》(2-1,网上生成后直接打印,带校验码);

2、《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2-2);

3、《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2-3);

4、身份证复印件(2-4);

5、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2-5);

6、留学回国等特殊身份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7、《青岛大学博士后审批表》(1-1);

8、《工作协议书》(1-2);

9、体检表(1-3

1-6项请按照顺序左侧装订,一式4份;

 

7-91份,单独装订。

 

二、超期博士后清理工作:

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限原则上两年,最长不超过三年。请各流动站尽快梳理在站人员情况,督促博士后正常出站。超过三年未出站的(201312月及以前进站人员),请随本次进站材料一起提交情况说明(流动站负责人签字、盖章)。

 

 

 

联系人:隋佳梅

联系电话:85951365

办公地点:办公楼235房间

 

 

 

人力资源处

20161118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7年泰山学者特聘专家计划和青年专家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青岛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下半年博士后有关项目资助(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